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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纺织3.7亿元收购台湾牛仔裤制造商

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  |  2017-03-22 12:33:56


  全球最大的棉纺织品制造商之一—天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纺织”近日发布公告,公司与在中国台湾上市的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订立收购协议,根据协议,天虹纺织将收购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及相关土地、物业及其他资产以及与目标集团公司的业务相关的主要雇员,收购金额达5365万美元。

从中长期来看,天虹纺织期望向打造精品服装进行转型,通过服装来拉动收入增长。这样既可以抛弃沉重的资本开支,同时可以较快的实现收入增长的目标。

全球最大的棉纺织品制造商之一——天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纺织”近日发布公告,公司与在中国台湾上市的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订立收购协议,根据协议,天虹纺织将收购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及相关土地、物业及其他资产以及与目标集团公司的业务相关的主要雇员,收购金额达5365万美元。

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主要包括:

NienHsingGarment(Vietnam)Co.,Ltd.于越南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及投资资本为1900万美元,主要从事制造牛仔裤;

ChuHsingGarment(Cambodia)Co.,Ltd.于柬埔寨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400万美元,主要从事制造牛仔裤;

CSquareInvestmentCo.,Ltd于萨摩亚注册成立,法定股本1500万美元,已发行股本为约1300万美元,为投资控股公司;

FosterCapitalManagementInc.于萨摩亚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持有目标集团公司的若干房地产权益;

AlphaTextildeNicaragua,S.A于尼加拉瓜注册成立,主要从事休闲服装面料的染色;

ZonaFrancaMateare,S.A.在尼加拉瓜注册成立,为根据出口加工区法案经营的运营公司;

CSquareGarmentFinishingCo.,Ltd.于柬埔寨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提供牛仔裤的洗水处理服务。

收购完成后,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天虹纺织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天虹纺织表示,除上述目标集团公司外,公司还将促使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按其指示转让位于柬埔寨的土地连同建于其上的建筑物以及临近的一幅闲置土地。

2016年度,天虹纺织实现营业收入136.48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9.06%,毛利收入26.45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8.79%,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净利润11.88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1.00%。

天虹纺织近日透露,2017年将侧重发展牛仔服装业务,以越南新工厂为主,国内及柬埔寨已收购的产能为辅,生产目标达国际水平品质的牛仔服装,以赢得知名品牌的认同,为未来快速扩充打好基础。

而此次收购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后,天虹纺织牛仔裤的年产能增加约1700万件,目前,年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约10000名工人的生产团队,对生产牛仔裤具有丰富的经验与工作效率。

此间了解到,为了构造全产业链,天虹纺织在2015年已经收购了一些成衣厂。到2016年底,公司在海河工业园内的具有700万件裤装产能的下游制衣厂将投入使用,成为公司向下游转型的第一步。预计未来越南纱厂每年增加25万锭左右的产能,期望在2020年达到70-90万锭;而服装则是天虹纺织未来想重点发展的行业,实现产业的转型。

业内人士介绍,天虹目前的主要业务以纱线为主,不过从中长期来看,天虹纺织期望向打造精品服装进行转型,通过服装来拉动收入增长。这样既可以抛弃沉重的资本开支,同时可以较快的实现收入增长的目标。同时,天虹在海河进行服装生产,很多国际品牌比如H&M、GAP等对于越南的成衣有订单倾斜,所以在服装的销售需求量巨大。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分析师布家杰谈到,天虹纺织通过收购之后拥有一支完全垂直整合的牛仔服装业务板块将使的其更易吸收原材料成本波动的影响,并通过节约包装和运输成本来提高综合利润率,分析来看,相对纱线生产业务,公司在服装生产业的扩张的资本密集度将较低。2017年的资本支出预计为人民币5亿元,远远低于2015-2016年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总资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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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外传大陆天虹纺织(2678HK)以5365万美元低价收购台湾的年兴(1451)全部股权,年兴表示,本次与天虹仅是单纯的出售海外五项资产,包括公司、厂房及土地资产,并没有涉及购并事宜。

年兴本次出售天虹的项目包括年兴制衣(越南)、竹兴制衣(柬埔寨)及阿尔发纺织尼加拉瓜公司之100%股权,宇苔投资及宇苔资本管理公司100%股权,至兴制衣(柬埔寨)之厂房及设备等,及上述公司之净资产及业务。公司目前仍拥有墨西哥及赖索托等其余海外厂房。

至于天虹昨日在港交所发布重讯引发市场震撼,天虹表示,本次收购年兴事宜中,提及收购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涉及之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 但低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订立收购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年兴表示,这仅是为符合香港交易法规定,本次交易未超过天虹的资产比重逾25%,因此才会公告处理,二家公司并没有购并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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