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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火患重重 精河消防依法重拳处罚

新疆博州消防支队  |  2016-02-25 09:32:49



 图为消火栓被纺线阻挡 

为全力助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工业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月23日上午,新疆博州精河消防大队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重点对各单位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火栓和灭火器配备是否完好有效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到金泰合纺织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生产车间室内消火栓无水,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车间东侧增设仓库占用防火间距;防火检查、灭火应急预案、员工培训演练档案资料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针对现场检查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现场立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进行临时查封。为有效震慑企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企业处以5000元罚款。 

检查结束后,消防监督人员为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阐述了隐患存在的严重危害,叮嘱其一定要重视消防安全,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巡查、加大检查力度,保证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场所内“零隐患”,以达到经济效益与安全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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